绘制影响力:中国慈善信托现状及DAF本土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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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策智库
智库导语
近期,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慈善联合会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揭示了我国慈善信托持续向好发展的总体趋势。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国慈善信托累计备案数量达1655单,累计备案规模为65.20亿元。其中,2023年新增备案454单,比2022年多增62单;新增备案规模12.77亿元,较2022年增加1.37亿元。
这已经是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慈善联合会连续第3次联合发布该《报告》。通过数据可看到,我国慈善信托近年来呈现出加速发展的态势,从设立数量、慈善领域分布、服务形式到服务渗透等方面,慈善信托不断迈上新的台阶。在推进社会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信托制度优势将得以充分发挥,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开启新的篇章。
一
数字解读:2023年慈善信托发展稳健,呈多样化特征
《2023年度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结果显示,从地域来看,历年慈善信托备案地区已累计覆盖全国28个省级行政区。
就慈善信托的历年备案财产规模而言,浙江省、广东省、甘肃省累计备案规模处于领先地位。浙江省的累计备案规模达到18.89亿元,是目前唯一一个突破15亿元的省级行政区。广东省和甘肃省分别位列其后,备案规模分别为10.41亿元和8.53亿元。而就2023年度新增慈善信托的备案规模来看,浙江省、北京市、四川省处于领先地位。浙江省的备案规模超过4亿元,北京市和广东省分别为1.92亿元和1.29亿元。
《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慈善信托持续向好发展,呈现稳健态势和多样化特征。
首先,慈善信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银保监会在2023年3月印发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将公益慈善信托与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并称为三大类业务,为公益慈善信托的发展提供了支持。此外,之前对《慈善法》的修改也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对慈善信托的相关内容作了补充完善规定。
其次,慈善信托财产种类与模式取得突破。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取得突破性进展,包括全国首单不动产慈善信托和以著作权收益权作为慈善信托财产追加进入慈善信托的创新实践。此外,基于捐赠人建议基金(DAF)模式的慈善信托在国内也实现了突破创新。
第三,慈善信托目的更加多元化。2023年,慈善信托关注的慈善领域进一步扩展,覆盖了现代社区建设和发展、单亲妈妈群体、骑手群体等特定领域和群体,同时还关注防范非法金融风险等问题。
最后,慈善信托的社会影响显著提升。慈善信托在2023年积极开展慈善项目的资助和运作,通过因地制宜的资助方式和长期持续的项目运营,最大程度发挥了慈善信托财产的社会价值。特别是在服务国家战略、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并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
此外,2023年慈善信托的发展也呈现出调查研究深入推进、品牌建设日益增强等特征,表明慈善信托在多个方面取得了积极的发展进展。
DAF模式正领航潮流
DAF(捐赠人建议基金)模式起源于1931年纽约社区信托基金会推出的一种新型开放式基金。如今,它已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慈善模式之一,也是近年来发展最迅速、规模增长最显著的慈善新模式。诸如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微软公司前首席执行官鲍尔默、埃隆·马斯克、雪莉·桑德伯格等业界精英均已设立了自己的DAF账户。
具体来说,DAF是一种慈善捐赠工具,通过为每位捐赠人设立基金子账户,形成一个个“慈善钱包”。捐赠人可以持续性地进行捐赠,通过专业投资机构的运作管理让“钱包”增值,最终按照捐赠人意愿进行公益支出。DAF模式慈善信托,即在DAF基础上引入信托架构,让捐赠和支出的时间分离,以灵活简便的安排提供一站式的金融公益服务。
对于高净值人群来说,如何选择合适的慈善项目是一个难题。在《2023中国高净值人士慈善调研报告》中发现,高净值人士在进行大额捐赠时面临三个痛点:不了解慈善相关政策和行业信息;面对大量慈善组织和项目,缺乏筛选能力;受经济周期和代际传承影响,慈善项目难以长期运作。因此,高净值人群普遍面临着慈善项目筛选的难题,同时也希望拥有自己的捐赠账户,能够自主选择参与公益慈善项目。
鉴于此,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积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探索本土DAF发展路径,主要通过基金会和慈善信托来实现DAF方式的管理。以慈善信托为载体的DAF在慈善支出的灵活性和保值增值方面相对于基金会更具优势,已成为我国公益慈善的新趋势。
可以看到,对于信托公司而言,DAF模式慈善信托为其带来了诸多益处。
首先,通过将多笔小额慈善信托整合到一个项目中,免去了对多笔慈善信托管理的繁琐,使得公司能够集中精力进行慈善项目的筛选和信托服务工作。
其次,多笔信托资金集中运作,有利于受托财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了资金的有效利用率。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在DAF模式慈善信托架构下,每个投资者都拥有独立的慈善账户。
相较于以往的一次性捐赠,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计划将资金放入慈善账户,在有合适的慈善项目时再进行捐赠,使得捐赠行为更加有计划、有系统化。这样一来,捐赠者能够更好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获得更强的参与感和体验感。
DAF模式慈善信托也在解决捐赠者问题方面做出了积极尝试。
首先,帮助解决了公益慈善项目筛选的难题,通过信托公司进行全方位调研和初步筛选,构建项目库,为客户提供更为便捷的选择方式。
其次,助力实现了捐赠者参与公益慈善效用最大化,通过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使得捐赠财产能够最大程度地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此外,DAF模式慈善信托还可以助力实现家族精神财富的传承,通过信托制度的传承功能,连接慈善公益和家族传承。最后,它还可以助力实现慈善公益项目的长期运作,通过信托制度的风险隔离功能,降低外部环境的影响,实现慈善项目的长周期运作。
当然,DAF模式慈善信托与传统慈善信托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着共性问题。
首先,信托税收制度的不完善制约了慈善信托规模的扩大。尽管《慈善信托管理办法》中规定了慈善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享受税收优惠,但实际操作中,信托公司无法为捐赠人开具捐赠发票,只能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业务,增加了业务链条和成本,影响了捐赠者设立慈善信托的积极性。
其次,信托财产登记、过户等基础性制度的缺失限制了公益慈善信托的财产来源。许多企业家希望利用股权、股票、不动产等非现金类资产设立慈善信托,然而由于非现金类财产的登记和过户等基础性制度尚未完善,导致交易成本大幅增加,限制了非现金类财产设立慈善信托的途径。
这些共性问题需要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建立健全的信托税收制度和基础性制度,促进慈善信托的健康发展。同时,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也可以加强合作,共同探索解决方案,为慈善信托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
展望未来,中国慈善信托发展呈现三大趋势
(一)慈善信托配套制度加快落地
2023年修订后的《慈善法》对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规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国家对慈善事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总体方向,并规定了具体的办法。为慈善信托配套制度的落地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而言,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将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修订后的法律还增加了规定,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将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这些举措有望促进慈善信托配套制度的落地和发展,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此外,全国首例不动产慈善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在杭州成功开展,为未来的财产登记提供了经验和范例。
(二)慈善信托生态圈进一步成型
慈善信托具有整合多方参与方的平台功能,未来生态圈的构建将有利于促进慈善信托的全流程专业化运作。通过专业协作,生态圈将实现慈善信托从资金募集到善款使用的全流程专业化运作,增进社会公共利益。
(三)与企业ESG深度融合
公益慈善事业作为ESG的应有之义,将吸引更多企业力量参与。慈善信托作为一种个性、灵活、便捷、高效的慈善方式,将成为企业践行ESG理念的重要途径之一。未来,慈善信托将与企业ESG深度融合,共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以预见,慈善信托将在新的历史使命和更高定位下,对参与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以及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不断增强,社会财富的积累基础不断加强,慈善信托服务需求不断释放,信托机制在公益慈善事业中独特优势也将持续显现,我国慈善事业的顶层设计将逐步完善,发展障碍有望被克服,慈善信托的社会价值将进一步得到挖掘和提升。
文章来源:
致诚社会组织,金融时报,信托圈内人,中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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